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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 就颁布实施《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回答记者提问

问题一:请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颁布实施《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的背景和考虑是什么?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同志:《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于2002年颁布实施,2011年进行了首次修订。2012年以来,我国养老服务事业进入了新时代,养老服务不断涌现新的需求,养老护理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特别是2.49亿老年人和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照护需求日渐庞大,而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仅30万,远不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为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奠定基础、提供支撑,亟需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1年版)》进行再次修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养老护理体系、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多渠道加快培养养老护理人员等决策部署,进一步发展和规范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数量充足的养老护理员队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围绕增加职业技能要求、降低入职条件、拓宽职业空间、缩短晋级时间等方面,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1年版)》做了重大修改。新修订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规范养老护理职业行为的依据。

 

问题二:本次《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现阶段,我国养老护理员队伍面临着数量短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能力有限、流失率较高等发展困境。为破解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瓶颈,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过硬的养老护理员队伍,《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主要做了以下修改:

一方面,通过“一升一降一转型”,扩大养老护理员队伍。“一升”指的是《标准》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由四个增至五个,新增“一级/高级技师”等级,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通道。“一降”指的是降低了对五级/初级工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要求;同时将“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一转型”指的是根据其他职业与养老护理员的关联性,规定护士、家政服务员在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其从业年限可视为养老护理工作的从业年限,为相关职业从业人员转型发展为养老护理员提供路径。

另一方面,通过新增和丰富工作内容,提升养老护理员素质。在养老护理员各职业等级中,新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技能要求,提升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能力,适应居家和社区照护的巨大需求;在“基础知识”中新增“消防安全”内容,提高养老护理员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养老服务安全管理水平;为回应和满足社会对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新增失智老年人照护要点与沟通技巧。同时,在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级,新增“能力评估”和“质量管理”工作内容,提高高等级养老护理员的管理能力。

 

问题三:请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颁布实施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将分别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同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强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等方式,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一是鼓励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指导技工院校加强学科建设,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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